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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1秋季班)赴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(系所截止日為110年8月23日)

2021秋季班赴陸港澳開放申請:http://oga.nthu.edu.tw/news/detail/sn/1226

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:
1.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2. 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-109上及109下)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 3.2(含)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 30%,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。
3.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。
※ 根據「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」

二、報名截止日:
2021年7月5日起開放申請,系所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23日下午5:00前

三、申請文件:
1. 申請表 (請以電腦打字印出)
2. 學習計畫 (請以電腦打字印出)
3. 歷年成績單 (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)
4. 教授推薦信
5.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

四、報名流程:
※ 學生端申請流程圖請 由此連結
另考量疫情影響各系所可彈性調整初審申請件收件方式。

1.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,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請由此下載
2. 送交系所資料前,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part 1. (連結)。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。
3. 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,由系所辦理初審後送所屬學院。請各學院於2021年9月6日下午5點前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,並將總排序表連同系排序表及學生申請文件送回全球移動力組。
4. 為使學生更方便評估志願校排序填寫,本次將由各學院逕行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,申請學生須於2021年9月13日下午5點前至線上表單part 2.(連結) 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,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審查資格。

五、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:
請至全球處網站查詢。(請由此連結)

業務承辦人:
全球移動力組 劉小姐
電話:03-5162462
E-mail:cyuliu@mx.nth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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